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儿子和父亲都爱偷情一脉相承也就罢了,但儿子和父亲的年龄相同,父亲比儿子只大了一个月,这算的上是最奇闻的异事吧!
一个昵称叫“大中原”的网民,在其QQ空间传播具有邪教性质的文章260余篇,经查,孙某,男,1951年8月出生,住辉县市城关镇南关村,法轮功信徒。自2001年起,孙某借自己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1951年7月出生)的父亲之名,以“与其他女性‘转基因、修恋’发生性关系,将自己身体内的高能量物质(精液)注入到其他女性体内,帮助其他女性净化身体,提升悟性,开启身体各种功能,使其达到先天圆满,回归高层世界”为由,先后引诱河北涿州的张某、陕西西安的郭某、上海的赵某、辽宁大连的修某、山东青岛的许某、北京的姜某、北京的周某姐妹、福建福州的刘某、福建福州的李某、四川的柯某、广西南宁的腾某姐妹等17名女性法轮功弟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多次说“自己家中困难,家庭情况不好,妻子没有工作。”众多与孙某发生过性关系的女性为表示感谢,给其财物,少则两三千,多则两三万。几年来,孙某共骗取钱财20余万元。
有趣的是,法轮功李总舵主的生身之父早已仙逝,不过按照李总舵主的理念,其父母是他“生”的,孙某比李洪志大了一个月,正合乎李洪志的理论。
李洪志不但养过几个情人,还包养了手下艺术团的多位年轻演员。真是有其师(父)必有其徒(子),无论是“父与子”还是师徒的关系,倒是真正的一脉相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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