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

俄罗斯加大互联网极端主义犯罪打击力度(图)

俄罗斯《消息报》2014年9月17日就极端主义团体在俄罗斯现状进行了报道。报道称,俄罗斯各法院去年(2013年)审理的各种极端主义文章数量比往年增加了约两倍,办案人员认为这是因为极端主义分子已习惯于在互联网上活动了。   


  图片来源:《消息报》记者达米尔·布拉托夫

  俄罗斯最高法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与极端主义有关的犯罪在明显增长。2013年全年,俄罗斯各级法院就审理了402起该类刑事案件,这比2012年大约多了两倍。内务部证实这是因为俄罗斯加大了抓捕网络极端主义分子并对其提起刑事诉讼的力度。据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观察,现在很多极端主义分子不再搞暴力活动,而是通过社交网络大搞宣传,招揽信徒。而乌克兰的民族主义是现在比较活跃的网络极端主义分子。

  按照国际法,极端主义就是用暴力夺取政权或改变宪法秩序的激进观点和行为。在俄罗斯对极端主义的理解范围要更广,那些为恐怖主义辩解的言论、文章及恐怖主义活动,挑起种族及宗教冲突的言论和活动,侵犯人权和自由的行为,建立极端主义组织、为极端主义组织提供财力支持、公开怂恿民众加入极端主义组织等都属于极端主义。在俄罗斯刑法典里有四个基本的“极端主义”条款:第280章(公开号召从事极端主义活动)、第282章(挑起仇恨、敌意)、第282章第一条(组织极端主义团体)和第二条(组织极端主义机构的活动)。

  纵观近一段时间以来俄罗斯最高法院的司法活动,可以发现俄罗斯的极端主义犯罪在明显增长。按上面刑法典的几条,2012年全俄罗斯有260个该类刑事案件,2013年这个数字则增加了差不多两倍,达到402起。2013年有该类刑事案件疑犯454人,最终被判的有309人;而2012年相应的数字分别为325人和208人。

  2014年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内务部已发现极端主义犯罪还在增长。在过去的八个月,内务部反极端主义局已经向法院提出了485起该类案件,被起诉的人达到了594人。发生该类刑事案件最多的地方是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38起)和塔塔尔斯坦(33起)。

  内务部认为,极端主义犯罪之所以增加,是因为相关办案人员加大了清查和打击力度。办案人员的资料表明,现在极端主义分子已从以前的暴力活动转到在互联网上活动;他们不只是在网上宣传其思想,更是积极地在社交网络上招揽新人。

  “该类犯罪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执法机关加大了在网上对极端主义分子的清查力度:2014年就已从网上删除500多份极端义义材料,关闭了406个有极端主义材料的网站”,内务部新闻处对《消息报》记者说道,“同时,有极端主义倾向的暴力犯罪却是大大降低了”。

  记者在内务部也得知,2013年到2014年这段时间,办案人员在俄罗斯各地清查并铲除了20个特别危险的民族主义团伙,这些团伙都犯有各种有着极端主义动机的重罪。执法机关对这些民族主义团伙和无政府主义团伙的头目提起了刑事诉讼。比如,在莫斯科就有“无政府主义运动”和“自治运动”团体,在下诺夫哥罗德就有“白人群”青年团体和“正确战线”团体。

  2014年,在内务部反极端主义局、联邦安全局、总检察院及联邦调查委员会的申诉下,以下这些组织都被认定为极端主义组织并禁止了他们的活动:“法伊兹拉赫曼主义”宗教组织(塔塔尔斯坦)、俄罗斯土著人社团(莫斯科州)、穆斯林宗教组织(秋明州)及“耶和华见证人邪教组织萨马拉分部(萨马拉)。今年俄罗斯各法院禁止和取缔了19个恐怖组织及36个极端主义组团体的活动。联邦极端主义材料名录包括了2500份这类的材料。

  办案人员说,与网络极端主义分子作斗争的难度在于网络虚拟空间方便这些极端主义分子匿名活动,而从技术上来说,他们又可以很快地开启被关闭的网络平台。

  “极端分子除了建立一些主要的网站外,他们还建2到3个‘镜子’,人们通过这些‘镜子’同样可以访问那些网站”,内务部一位办案人员对《消息报》记者说道,“至于社交网络就更简单了:你封闭一个帐户,他们就马上开另一个账户”。

  为执法人员及办案人员调查极端主义犯罪提供咨询服务的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极端主义问题科研中心对《消息报》记者说,大部份的极端主义材料几年前就已经被放到网上了。

  “极端主义犯罪有增长的趋势。这是因为现在执法人员针对那些在网上挂了几年的旧材料提起刑事诉讼:他们开始非常细致地检查那些材料了”,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极端主义问题科研中心主任谢尔盖·库兹涅佐夫对《消息报》记者说道。

  最近一段时间,办案人员及相关专家发现乌克兰的民族主义分子和激进分子在俄罗斯互联网上的活动很是猖獗。

  “俄罗斯民族主义者在社会上的活动不象以前那么猖獗,但是乌克兰极端主义者发在网上的材料数量则是激速增长”,谢尔盖·库兹涅佐夫对《消息报》记者说道,“他们在社交网站上发布挑拨性的图片、视频和文字资料”。

  


  原文网址:http://izvestia.ru/news/576786

英女子出书自曝遭信邪教母亲虐待 被迫陪睡2千名男子



英女子出书自曝遭信邪教母亲虐待,被迫陪睡2千名男子。

  据英国《每日邮报》9月21日报道,英国威尔士女子安娜贝尔·福斯特(Annabelle Forest)日前出版回忆录,自曝从儿时起,其加入邪教的母亲就强迫她与男性发生性行为。18岁时,她已被迫与近2000个男人发生关系。在母亲与邪教首领被分别判刑后,福斯特出版该书将自己悲惨遭遇曝光天下。

  福斯特称,她7岁时,就被迫观看邪教首领科林·巴特利(Colin Batley)与其母亲杰奎琳·马琳(Jacqueline Marling)发生关系。11岁时,她被巴特利强奸两次。3年后,她开始与母亲一起参加邪教的群体性行为。

  福斯特在回忆录中写道,那之后她开始被迫成为妓女,帮助巴特利的邪教教堂筹集资金。到18岁时,她已接客近2000人。巴特利与母亲让自己相信,通过与其他人发生性行为,可以愉悦神明。

  福斯特透露,18岁生下巴特利的孩子后,她趁夜间逃离,此后再也未看到母亲和巴特利,直到2011年两人被判刑。福斯特说:“没有什么像母亲和那个男人给我的伤害那样深。我母亲是个邪恶女人,我永远不会原谅她。”

  福斯特现在住在北英格兰,她希望自己的恐怖童年经历能帮助其他孩子。

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在新西兰再次被控巨额诈骗(图)

据《新西兰先驱报》网(Nzherald.co.nz)2014年10月11日报道,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潜逃新西兰、被法轮功媒体炒作名噪一时并被树为“英雄”典型的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近期被新西兰警方发现犯罪证据,再次控以诈骗罪,涉案金额高达1.29亿美元。

  阎永明2009年在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外

  报道说,阎永明(又名:比尔·刘、刘阳、阎威廉)已成为一场政治风暴的中心,其寓所被搜查。阎威廉是名富有的商人,据称在中国偷窃了1.29亿美元,在新西兰通过复杂的洗钱交易隐蔽了自己的财产,同时伪造政治经历以支持具有争议性的新西兰入籍公民申请。据称,其中一笔交易是通过奥克兰“天空城赌场”(Sky City Casino),用现金购置了一处位于“都会大厦”(Metropolis Tower)的公寓,洗钱数额达230万美元。此外,阎还以他人名义通过信托公司持有互联网大亨Kim Dotcom属下的在线加密服务公司Mega大量股份(持股数额18.8%,新西兰警方估算价值3900万美元)。前劳工党政府不顾阎永明拥有多个身份,同时遭到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实际情况,给予他新西兰护照,阎永明因此成为新闻人物。

  阎永明坚称自己的财产是通过合法经商获取的,而他之所以拥有两个身份证,是因为他被自己生身父母送给他人收养,双方父母都使用了不同的名字和出生日期,将他注册为房产所有人之一。

  新西兰媒体公布阎永明护照图片

  阎永明表示,中国政府把他视为“敌人”是因为他与法轮功有关系。然而,《周末先驱报》获得的法庭文件披露了阎永明一案的新细节,43岁的阎永明在2000年担任一家制药公司总裁期间,“精心策划使用了多种复杂欺诈手法”实施了高达1.29亿美元的欺诈案。1.29亿美元这个数字属首次披露。

  侦缉督查布鲁斯·古德(Bruce Good)在声明中称,阎永明是一位来自中国的“经济逃犯”,通过“大规模的洗钱”,携带了大量金钱,于2001年与其同伙给维安娜·游(Vienna You)一同来到新西兰。古德指控说:“警方相信,阎先生和游女士以新西兰为基地,购买了大量固定资产,以其合伙人的名义,在本书面陈述所提到的专业人士和他人的协助下,通过注册或购置资产,隐藏这些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正在进行的洗钱调查证实,阎永明在“天空城”赌博,购置昂贵的住宅、豪华轿车,进行银行转账,同时购买Mega及其他公司的股份。

  据阎永明自述,他与法轮功的“渊源”始于1999年,原任董事长的公司里有十余名法轮功练习者。潜逃国外后接触了法轮功一些高级成员,如王文怡、叶浩,自此与法轮功关系密不可分。2006年5月,阎永明发起“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并以此为名,豪掷万金,与法轮功前呼后应组织若干活动。2006年12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奖金共90000新西兰币,一等奖颁予高智晟;2007年4月,“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群体,奖金额度为五万新币,新西兰法轮大法学会负责人方三岳上台领奖。同时,阎永明在颁奖大会发言时承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媒体曾于2007年4月8日和17日,推出了所谓的“人物特写”和专访,连篇累牍地赞扬阎永明:“这是‘中国的自由知识份子第一次以一个社会历史运动的名义’,对法轮功精神修炼团体进行了褒奖,并且颁发了‘实质性’的奖金五万新西兰币……在华人世界,这是第一次。”

     相关报道链接:

  1.《刘阳其人其事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flgwh/whsh/200906/12/t20090612_822913.shtml

  2.《新西兰内政部长:严查涉法轮功人员欺诈性移民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0810/22/t20081022_822442.htm

  3.《阎永明非正常渠道获公民资格被指控》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lshg/dcflg/200911/18/t20091118_821929.shtml

  4.《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在新西兰被指控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lshg/dcflg/200911/18/t20091118_821930.shtml

  5.《新西兰警方调查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刘阳)政治贿金案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0811/26/t20081126_822436.htm

香港法轮功滥诉再次以失败告终(图)



据香港《东方日报》2014年10月16日报道,两名香港法轮功学员不满食物环境卫生署于去年四月采取执法行动,在二十六个地点移除未经批准而展示的法轮功横额和展示板,早前兴讼向高院申请司法复核许可。10月15日,案件的主审法官潘兆初裁定,相关法例并无违宪,食环署虽然多年来一直没有行动,但不代表法轮功对此有合理期望,故否决两名申请人徐慧敏和洪瑞峰的申请,并下令二人需支付讼费。案件编号:HCAL 73/2013

法轮功十多年来未经政府批准,在香港各大景点摆放各类宣传品,阻街占道,引起香港市民不满、投诉不断。2003年4月起,香港食环署派出执法队对法轮功宣传点开展执法行动,没收数百条法轮功横幅、展板,政府的执法行动激起法轮功强烈反抗,7月18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徐慧敏和洪瑞峰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控告食环署及律政署对法轮功真相点非法侵扰。案件先后于2013年12月2014年4月进行了初审和再审,10月15日,法庭依法作出裁决,拒绝受理法轮功组织的司法复核申请。

长期以来,法轮功秉承“凡是反对法轮功的就起诉他”的一贯做法,只要是谁对法轮功不利,或者是违背了法轮功要求的事,谁就有可能受到法轮功的滥诉。但他们的滥诉多以失败告终。香港《虎报》2008年2月14日曾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于当年2月12日拒绝受理法轮功组织的司法复核申请,并称香港入境事务处拒绝台湾法轮功成员在香港回归十周年之际进入香港,并非出于宗教歧视。

法轮功在香港滥诉的失败,再一次让这一邪教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和法律的力量。李洪志和法轮功对人类社会不稍一顾,对正义不稍一顾,对法律不稍一顾。但在每次遭受到“拒绝”、“遣返”的时候,法轮功又总是求救于法律,而不是求助于李洪志的“法身”,这无形之中就戳穿了李洪志法轮大法吹牛皮“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保护弟子”的老底。